【前天這則PO文,感謝熱情粉絲大力支持,反應熱烈,遭到不明原因無預警消失,只好再補PO一次!】
一起過 #原住民族日,這樣很可以!
#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 #我們繼續拚
原住民族自1984年後,透過正名憲法運動,爭取以「正名、自治、土地」等權利一連串抗爭活動後,在1994年8月1日正式入憲,將沿用 40 餘年的「山胞」正名為「原住民」。
之後,在國棟任職第三屆國大期間,國棟與眾人合力爭取下,於第四次修憲時,進一步將具有集體權屬性的「原住民族」,以及「國家肯定多元文化,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。」、「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」入憲,更加明確原住民在文化的地位不容忽視。在原住民權益上再一次取得重大的突破。所以《原住民基本法》是依據憲法修正後才得以立法保障,均歸功於本次的憲法修正。
為了紀念這一段歷史, 2005 年 6 月 15 日行政院通過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」草案,將每年8月1日訂為「原住民族日」。它象徵自我認同、感恩、傳承,並提醒我們不忘繼續爭取以原住民為主體性的發展道路,一起努力做出改變!